本书分为总论、国内生态环境法教学论、国际生态环境法教学论三编,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法的教学内容、生态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环境立法决策学的教学要点;环境司法判解的教学目的;土地法的国内法教学案例;水法的国内法教学案例等。
余俊,法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高校拔尖人才,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教学团队负责人,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俄罗斯米宁大学访问学者。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博士后特别基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20多项,在《现代法学》《法学论坛》等期刊发表论文70多篇,出版《环境权的文化之维》等著作10部,研究成果获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生态环境法的教学内容
第一节 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调整
第二节 人与自然关系的立法调整
第三节 人与自然关系的司法调整
第二章 生态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第一节 生态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
第二节 生态环境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第三节 生态环境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四节 生态环境法与刑法的关系
第三章 环境立法决策学的教学要点
第一节 单行环境立法的发展过程
第二节 地方环境立法决策权的形成
第三节 环境法典化的立法演变趋势
第四章 环境司法判解的教学目的
第一节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角色体验
第二节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角色体验
第三节 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角色体验
第二编 国内生态环境法教学论
第五章 土地法的国内法教学案例
第一节 土地法调整范围的演变
第二节 土地利用的案例教学分析
第三节 土壤污染的案例教学分析
第六章 水法的国内法教学案例
第一节 水法调整范围的演变
第二节 水资源利用的案例教学分析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的案例教学分析
第七章 生物安全的国内法教学案例
第一节 森林法教学的案例分析
第二节 草原法教学的案例分析
第三节 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案例分析
第三编 国际生态环境法教学论
第八章 海洋法的国际法教学案例
第一节 海洋法调整范围的演变
第二节 海洋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第三节 海洋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九章 森林与气候的国际法教学案例
第一节 大气法调整范围的演变
第二节 森林公约的适用效力
第三节 美国对国际森林法的选择性适用及其影响
第十章 湿地保护的国际法教学案例
第一节 湿地公约调整范围的演变
第二节 湿地公约的国际适用
第三节 湿地公约的国内适用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