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定 价:79 元
丛书名: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作者:于洋
- 出版时间:2024/3/1
- ISBN:9787300326566
-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630.1
- 页码:284
- 纸张:
- 版次:1
- 开本:异16全
作为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不仅具有从源头解决纠纷、保障公民权利、维护法秩序统一的功能,而且有助于拓展《行政诉讼法》审查体系与行政诉讼制度功能。本书旨在从“制度层面、规范层面、事实层面”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展开系统研究:首先,从制度层面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展开整体分析,论述制度的内涵、历史演进、选择动因与难题、审查理念、功能等;其次,从规范层面剖析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构造,包含启动要件、审查标准、结果处理机制,在梳理司法案例的基础上阐释该制度司法适用的规范框架;最后,从事实层面考察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分析制度运行的掣肘因素,提出提升运行实效的路径。
于洋,1990年生,辽宁鞍山人,法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诉讼法、行政立法、法学方法论。在《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入选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
绪论
一、问题意识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内容
第一章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概观分析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内涵阐释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基本含义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与抽象审查制度的比较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1989~2000年:基于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判断
二、2000~2014年:合法性判断规则的细化
三、2014年至今:附带审查制度的确立与适用解释的细化
第三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选择动因与制度难题
一、《行政诉讼法》以“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的审查体系
二、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分离的行政法治传统
三、法院的司法属性与两造对立的诉讼构造
四、制度难题:规范审查与行为审查的逻辑嵌合
第四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审查理念
一、司法权监督行政权
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适度尊让
三、本土视阈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互动
第五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功能
一、直接功能:保障公民权利与维护法秩序统一
二、间接功能:拓展《行政诉讼法》审查体系与行政诉讼
制度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构造与审查难题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构造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启动要件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审查标准
三、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结果处理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审查难题
一、启动要件内涵不清
二、合法性审查标准错综混乱
三、结果处理机制尚待明晰
第三章启动要件:附带审查方式下的三要件厘清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的识别与制定主体限制
一、规范性文件的识别
二、制定主体的机构性质限制
第二节依据要件的判断
一、依据的形式判断标准
二、依据的实质判断标准
三、依据的范围
第三节其他程序要件
一、请求主体
二、请求时间
三、请求内容
第四章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标准的内涵与要件展开
第一节以“实质合法”为核心的合法性审查内涵
一、法院合宪性审查的排除
二、《行政诉讼法》从形式合法性审查到实质合法性
审查的演进
三、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相关条款的规范解读
第二节合法性审查要件的分析
一、合法性审查要件两条分析路径的再观察
二、司法实践的偏好
三、《行诉适用解释》第148条审查要件分析
四、要件整合:主体要件、内容要件、程序要件
第三节合法性审查要件(一):主体合法审查
一、职权来源合法
二、超越事项管辖权审查
三、超越规范管辖权审查
第四节合法性审查要件(二):内容合法审查
一、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
二、是否明显不合理
第五节合法性审查要件(三):程序合法审查
一、程序违法的判断依据
二、程序违法的认定
第五章结果处理:个案效力基础上的拓展与监督机制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的个案效力
一、个案效力是附带审查方式的应有之义
二、个案效力契合立法意旨
三、附带审查结果不具有既判力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个案效力的拓展机制
一、以司法建议作为效力拓展载体的内在机理
二、运用行政自制与外部力量促进司法建议的落实
三、借由司法建议抄送制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督方式相衔接
第三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司法内部的统一与监督机制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司法内部的统一机制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结果司法内部的监督机制
第六章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与提升路径
第一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考察
一、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现状
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运行实效困境
第二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运行实效困境的制度动因
一、附带审查模式的制度局限
二、法院科层化管理体制的反向激励
三、司法运行场域的外在因素制约
第三节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运行实效的提升路径
一、遵循法律规范主义的进路调试法官裁判思维
二、借助司法管理体制的改革构造法官激励制度
三、通过国家权力结构的优化改善法官审判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