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新三板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者保护能力是关系新三板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
《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 2018》建立了包括公司治理、成长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三板投资者保护理论框架。同时,从公司治理、成长能力和创新能力三个维度出发,分析保护机制、遵循保护路径,建立了多层次的投资者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利用此评价体系,对所有截至2018年4月30日挂牌并披露年度报告的1053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了评价,并第三次发布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指数(HNPI),《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 2018》即是对此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的全面呈现。
本报告是我们第三次发布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指数(HNPI)。
公平、公正、公开是市场的基本要求,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正式投入运行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六年来,新三板逐渐完成了市场基本制度的构建,形成了海量市场规模。新三板的设立,弥补了我国资本市场服务体系的缺失,增强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战略的能力。同时,新三板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新三板市场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主体的内在需求,融资交易功能弱化,挂牌公司和总市值大规模下降,严重制约创新型企业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改革。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者保护能力是关系新三板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也关系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与成熟。进行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能力研究与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代表着中国经济的未来。但是,相比主板成熟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普遍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也较高,有效的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投资者保护的核心是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与收益权,并最终保障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的目标也在于此,但在实现路径上有其特殊之处。特殊性之一体现在其挂牌采取准注册制,融资方式、融资时点、融资规模、融资过程、融资价格的决定权都交予市场,需要有完善的外部市场治理机制、监管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特殊性之二体现在挂牌公司规模小、成长快,大部分处于创业及发展阶段,收益能力较低,所以投资者保护的一个方面不是只关注其盈利能力的高低,而应更多关注成长能力的大小,投资者更多期望在挂牌公司的成长中分享其成长价值;特殊性之三体现在挂牌公司的创新能力之上,新三板挂牌公司大多为中小型、科技型、创新型公司,其成长中技术性、人力性、管理性投入较多,其成长除了依赖市场之外,更多依赖创新、研发、人力资本等的推动作用,以及由这些投入所带来的增长潜力。
公司利用治理机制与信息披露,在法律规范机制、社会规范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协同作用下,通过事前逆向选择规避、事中决策与控制、事后背德惩戒,在不同层面上保护公司价值、股东价值,并最终保障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成长是公司价值增值最直接的体现,良好的公司治理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公司健康成长,提升公司价值,从而最终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是一种制度保障,使投资者和企业均形成一种稳定的良性预期,有利于降低资本成本,投资者愿意主动提供资金,企业获得更多的创新资金,并将其投入创新项目。
基于此,我们形成了包括公司治理与透明度、成长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三板投资者保护理论框架,并建立了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指数体系。通过对新三板公司的公司治理与透明度、成长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揭示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投资者保护透明度,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并逐渐形成投资者保护的社会规范。在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市场机制的协同作用下,通过事前逆向选择规避、事中决策与控制、事后背德惩戒,在不同层面上保护公司价值、股东价值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价值,并最终保障投资者的投资价值。
本报告的完成凝聚了“会计与投资者保护”创新团队的大量心血。团队负责人谢志华教授提出总体思路、总体框架和总体方法,并对指标和数据进行仔细审核;学科带头人杨有红教授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技术指导;王峰娟教授、穆林娟教授、张宏亮副教授、王力军副教授、粟立钟博士等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了指数讨论工作,北京工商大学的硕士生进行了数据采集与处理。本报告第一章由张宏亮副教授和王力军副教授共同编写完成;第二、第三章由张宏亮副教授编写完成;第四、第五章由王力军副教授编写完成。北京华财会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久立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孟怡女士、王辉女士和谢彩女士等为本指数报告的编制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各方面的支持。本报告的最终面世归功于超过30人在6000个小时的全心投入,在此难以一一列举,特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我们的工作还得到了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院长毛新述、党委书记张春萍的大力支持与鼓励,以及商学院副院长孙永波、杨浩雄和何玉润的指导与协助,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张宏亮,男,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会计系副主任,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第一章 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指数系统
一、新三板公司的投资者保护:理论基础
二、新三板公司的投资者保护: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第二章 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状况评价
一、公司来源及选取
二、按行业分类的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
三、按省份分类的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
四、按其他标准分类的投资者保护状况分析
五、主要结论
第三章 中国新三板公司透明度与治理状况评价
一、透明度与治理质量总体描述
二、按行业分类的透明度与治理状况评价
三、按省份分类的透明度与治理状况评价
四、按其他标准分类的透明度与治理状况分析
五、主要结论
第四章 中国新三板公司成长能力评价
一、成长能力总体描述
二、按行业分类的成长能力评价
三、按省份分类的成长能力评价
四、按其他标准分类的成长能力分析
五、主要结论
第五章 中国新三板公司创新能力评价
一、创新能力总体描述
二、按行业分类的创新能力评价
三、按省份分类的创新能力评价
四、按其他标准分类的创新能力分析
五、主要结论
附表 中国新三板公司投资者保护总体指数及分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