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年)是英国工业革命的顶峰,也是大英帝国经济文化的全盛时期。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被称为世界之都。 1842年,查尔斯 罗伯特 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举家搬到位于伦敦南部奥平顿的“唐豪斯”(Down House),一个占地 20多英亩(> 8万 m2)的庄园。达尔文的妻子艾玛生完第三个孩子以后,因为难以忍受伦敦市区的喧闹和嘈杂,于是他们在伦敦东南部的一个叫“道恩”的小村庄旁买下了这处房产。艾玛按照英国*流行的园艺设计,精心打造了一个甜美的庄园,包括花园、农场(真菌试验场)、“思考之路”、植物实验室等。在这里达尔文及全家(包括仆人)舒适而有尊严地过着优越的生活。达尔文在此读书、整理资料、思考生命进化,并于 1859年发表了《论依据自然选择即在生存斗争中保存优良族的物种起源》一书(即后世简称的《物种起源》),书一出版就售罄。随后,达尔文又发表了多本对后世影响颇深的重要著作。 1882年 4月 19日,达尔文离世,终年 73岁。
1849年,卡尔 海因里希 马克思( Karl Heinrich Marx)携带家人来到伦敦市区。因为经济拮据,居无定所,不得已多次搬家。由于年代久远,很多地方已经不见了旧日的踪影,只有迪恩街 28号的住处还保留着原貌。而在此居住的 5年时间里,马克思撰写了著名的《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一大批重要著作。在伦敦的大部分时间里,马克思一家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女儿因病夭折,爱妻生病却无钱医治。位于罗素广场的大英博物馆,是马克思较为固定的工作(读书、收集资料、写作)地点。马克思于 1867年发表的德文版《资本论 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卷(即后世简称的《资本论》),就是在这里写成的。《资本论》的第二卷和第三卷也是在伦敦完成初稿,由弗里德里希 恩格斯( Friedrich Engels)整理发表。 1883年 3月 14日,马克思病逝,终年 65岁,长期的劳累和贫困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健康。
在 1849~1882年的 33年里,英国伦敦地区同时生活着那个时代*伟大的两位思想家。从大英博物馆到唐豪斯的直线距离不到 30km,而两人的境遇却如此大相径庭,令人唏嘘。达尔文的成就虽然很多,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点:①生物是进化的,强调所有生物都来源于共同的祖先;②直接选择(自然选择、性选择和人工选择)是生物进化的驱动力。马克思的成就,根据恩格斯的总结,主要也是两点:①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内容;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世界观。于是就有了 1883年恩格斯在马克思葬礼上的讲话:“正像达尔文发现了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 ”然而,100多年以来,“进化论”与“资本论”就像铁路上的两条钢轨,相望相守,就是无法并线融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之初,就给达尔文寄去一本,然而没有引起后者的注意。也许是因为学科跨度太大,虽然达尔文不能理解马克思的思想,但仍给予一封非常礼貌的回信以示绅士风度。似乎那 30km的距离,在理论上犹如天堑般的鸿沟,难以跨越。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考虑过将基因遗传与文化传承融为一个体系。长期从事社会性昆虫行为研究的爱德华 奥斯本 威尔逊( Edward Osborne Wilson)博士, 1975年发表《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提出了社会生物学是系统地研究一切社会行为的生物学基础。威尔逊研究包括动物以及人类的群体结构、社会等级、通信交流和一切社会适应性背后的生理学内容,认为当代社会学在高度复杂的人类社会研究中,由于其基本的结构主义方式和非基因倾向,与社会生物学相距甚远。社会学企图以*外部表现型的经验描述和孤立的直觉来解释人类行为,而不参考基因意义上的进化解释。因此,社会生物学的一个功能,就是把这些学科纳入现代综合的框架内,重构一些社会科学的基础。然而,真社会性昆虫(蚂蚁、蜂类、白蚁)的社会结构,完全是建立在由基因决定的本能行为之上,并没有文化的传承。
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建立在这样一个观点上:有机体只是 DNA制造更多的 DNA的工具。来自塞缪尔 勃特勒(Samuel Butler)的名言“小鸡只是一个鸡蛋制造另一个鸡蛋的工具”。威尔逊认为下丘脑和边缘系统知道自己的天职,那就是维持 DNA的永存不朽。然而,社会生物学不过是一种简单的机械唯物主义,生拉硬拽地将人类社会进化的根源直接归结于基因,即人类社会也不过是 DNA自我复制的工具。全然漠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社会意识、创造性、感情等人的基本要素,将人类等同于昆虫。因此,社会生物学在解释人类的精神需求和心理特征,如欲望、情感、贪婪、博爱时,显得特别无能为力。根据威尔逊的观点,社会组织是离基因*远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由个体行为和群体统计性质衍生出来的,而这两者本质上又是高度综合性的。个体行为模式在进化上的一个小变化,可以通过社会生活中的倍增放大而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这种现象就是多倍效应。当个体行为受到特殊的社会经验的强烈影响时,多倍效应就能够加速社会进化,这个过程称为社会化。社会化成为生物谱系发育中趋向智力较高物种的一种动力,并在高等灵长类中发挥了*大的影响。在基因之上加一个多倍效应,就从昆虫社会的特征推导出人类社会的本质,岂不显得过于生硬!
威尔逊期望在“唐豪斯”与“大英博物馆”之间构建一座大跨度桥梁,但只收获了一条彩虹。彩虹虽然美丽,但是人却不能借此到达彼岸。这 30km的跨度实在是太大了,如欲建桥则中间必须要有一个桥墩。那么这个桥墩是什么呢?
与威尔逊的基因决定行为的观点相反,行为决定论者认为所有的行为皆为环境刺激的产物。美国心理学家伯勒斯 弗雷德里克 斯金纳(Burrhus Frederick Skinner)被称为激进的行为主义者,是一位对社会学和心理学都有深远影响的科学家。他认为所有的心理现象从本质上来说都是行为的,包括公开的或外部的行为,以及隐秘的或内部的行为(如感情和思想)。所有的行为,不管是外部的还是内部的,都可以由产生它的环境后果来解释。从行为学的角度,基因决定的行为多为本能行为,而环境塑造的行为以学习行为为主。目前,尚无一个理论框架能够完美地诠释本能行为和学习行为的共同本质。难道两者是由不同的进化和选择机制所驱动?
人类社会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人是其中*基本的元素。然而,社会的人与生物的人却有着本质的区别。按照马克思的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与威尔逊所追求的“人是 DNA制造更多 DNA的工具”截然不同。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人类社会的进化驱动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其实质是财富积累与分配之间的冲突。生产关系就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的生产力条件下,人们会结成各种各样的关系,包括社会分工和产品分配关系。生产力发展也就意味着人们创造财富能力的提高和社会财富的积累。这时如果仍然按照原有的生产关系进行社会管理和分配,就会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尖锐矛盾时,就需要改变生产关系(即社会组织),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于是人类社会就不断向前发展。生命世界里也存在这样的矛盾,即生物遗传性倾向于保持性状的稳定;而为了适应环境,生物却不得不改变自己。当环境发生改变时,原来的遗传性状就可能因为不适应而被淘汰,而适应的新性状则会扩散。也正是遗传与适应这对协同发展的因素,促进了生物的进化。
人是社会的成员,没有人也就没有人类社会,人也是独立的生理和心理单元,其生理需求往往通过心理和行为进行表达。即使作为社会的一个零件,人也是具有个性的零件。不仅如此,人还有情感和意识,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道德、艺术、科学和宗教。如将社会成员的心理因素考虑在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成为一种表象,它的背后还存在更深层次的驱动力。人的欲望是奖赏系统的外在表现,奖赏系统脱离了基因的直接调控,且违背基因的“基本法则”(即通过表现型的适应性维持和扩增其基因型的拷贝数),如吸毒、赌博、性享乐等对适应性有害的行为都是奖赏系统的典型表现。
一、生命的进化
生命在地球上诞生数十亿年之后,人类才发现了进化规律。
不同于物理世界的统一性,生命世界的表现倾向是分化或多样性。然而,多彩的生命现象背后,是同一套编码体系——基因,其本质是 DNA的 4种碱基排序。生命如何从早期的简单形式,变成现在的复杂系统的?其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19世纪后半叶,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和《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中,分别提出了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性选择( sex selection)和人工选择( artificial selection),作为驱动生物进化的主要机制。
首先,即使是同一种生物,个体间也是有差异的,且差异是可遗传的。这些差异在一定条件下,变成可被观察到的结构和功能(如体色),称为表现型;也可能观察不到(如抗药性),称为基因型。其次,产生的后代数多于环境的容纳量。过度繁殖的直接后果是,个体间产生竞争,既为存活竞争也为繁殖竞争。
“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即个体具有适应当时当地环境条件的性状,就能生存并成功繁殖,反之(不适者)就会被淘汰,这其实是对自然选择的不完整理解。首先,如何评判生物的个体或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性,一直没有准确或具体的标准。适合度(fitness)是*常被用于表征生命体对环境适应性的概念。但适合度的概念本身却陷入循环论证的漩涡:适合度高是指产生较多的后代,而产生较多的后代就是适合度高。在没有更好标准的前提下,大家都用适合度来描述生命体的环境适应性。孤立地看一个个体,或者一个基因,是不存在所谓“适合”与否的概念的。只有对放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中的实际存在的物种进行比较、考察,适者的概念才有具体的意义。“适者生存”的概念是赫伯特 斯宾塞( Herbert Spencer)对达尔文理论的不正确解读,不能完整全面地阐明自然选择的结果。首先,自然选择完全作用在群体水平,而“适者生存”则强调个体水平。其次,自然选择压力由弱到强构成一个 0~1的谱系。例如,使用农药而造成的选择压力,对昆虫的抗药基因的作用为 1,对体色基因的作用为 0,对取食相关的基因的作用则在 0~1。因此,“适者生存”仅是自然选择的一个极端现象,而那些选择压力较弱,即受到的压力接近于 0的基因,则构成了生物多样性的大部分,即遗传多样性。
既然自然选择的单元可以是基因或个体,那么,竞争就可能发生在基因之间或个体之间,带来的必然后果是它们的极端“自私性”。这样看来,基因的终极目的应当是尽量扩大自己在自然界的拷贝数量。一切的生物学过程,都应当是围绕这个终极目的运转的。然而,自然界的利他行为虽然不是到处都是,但的确普遍存在。蜂类、蚂蚁和白蚁等真社会性昆虫,个体的行为不能直接用基因的自私性来解释。在天敌入侵时,兵蚁以死相搏,护卫巢穴。工蚁辛勤地采集食物,抚育其他个体的后代。当天敌靠近群居性动物时,负责警戒的个体发出警告鸣叫,使其他个体获得了更多的逃逸时间,警戒个体显然使自己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这类利他行为明显与自然选择相悖,因为任何将存活和繁殖机会让出的基因或个体都会被淘汰。那么,利他行为是如何进化的?具有什么适应意义?
1964年威廉 唐纳德 汉密尔顿( William Donald Hamilton)提出了亲缘选择( kin selection)理论。该理论认为利他行为的原动力仍是基因个体的自私性,但表达形式则在基因组合的群体水平。每个有性生殖的后代,携带了父亲 50%的基因和母亲 50%的基因。亲缘关系越近则相同基因的比例越高,兄弟姐妹之间大约也有 50%×[(0.5)2 +(0.5)2]的基因是相同的,而堂或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大约有 12.5%相同。当警戒鸣叫拯救了 2